江湖一小生。

行当之外(一)

言简意赅。

我是个杀手。

住在个最多不过百人的小镇。

但毫不夸张地说,这个小镇在我们国家甚至邻国都是出了名的。

我猜你肯定要问为什么。


来我们看第二句,我是个杀手。

好巧不巧还是杀手榜和悬赏榜双料第一的杀手。

传闻中,我发如银雪,眼缀辰星,黥文满面,能踏风疾行,展臂能翔,嗅闻千里,身无重器,杀人如麻,被杀者尸骨无存。

你们听听这说的还是人话么。讲道理我总不能是个蝙蝠吧。我真的是个样貌正常的普通人。

我很委屈。

我真觉得我挺普通的。扔大街上都不会有人记得。


至于为什么和手中的毛笔两两相望,互相难为。实在是因为杀手这个营生,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万一哪天我这个悬赏被人拿了,总得留点念想给世人。


错,我真是在胡扯。我主要是生气为什么总有人编排些不知道的事情,居然还广为流传。

什么我有个能媲美皇宫的府邸,当朝左丞相被我囚禁在此,每日割一刀,让其永不见天日。

你见过哪家杀手府邸这么豪华的?显不显眼?嫌命长?还囚禁丞相?那我是真嫌命长,居然能留着他的活口日夜折磨。

这也就算了,无非是丞相出事儿了需要找个替罪羊。

但什么十里外的三清河投毒,隔壁镇的天花,侍郎家的六夫人,禁卫军的虎符,太后的夜明珠等等等等全是我干的。哦,甚至于哪个地方少了几头猪也是因为我饿了想吃肉所以顺道抓走烤着吃了。

你们清醒一点好伐,我是有职业道德的。我是个杀手不是个贼好伐。再说了投毒,下咒这种不专业不精准的事情,实话说我们根本看不上眼。还有那人和虎符还有那夜明珠。人活我死,人死我活,只能选一,偷人是我们这行当的大忌。暗杀动静越小越好,虎符除了调兵遣将之外,也就是块铜。那夜明珠,不好意思实话说,用命换来的钱,我还是更喜欢实际一些的东西。猪…我是喜欢吃,但是几头猪是不是有点太沉…沉得可爱了?


你看你们对我实在是有太多的误会。但是我就只能气到五脏六腑生疼还得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所以说人太出名不是个好事。而且基本上能传出去的风言风语十有八九是因为那神奇而复杂的想象力和八卦力。


这些其实也都可以忍,本就不是什么大事,除了名声不太好听,倒是能替我遮掩遮掩身份。

让我动了念头一定要折磨自己写个手记的原因是。

哪天我被人杀了我不奇怪,反倒清静了。但估计死的不会太好看,不知道被编排成什么样。所以有句话我一定要说。

我是个女的。

对,你没看错,我是个实实在在的女杀手。

所以你看上面我说好多编排我的不是我在胡扯吧,谁说技术一流的杀手一定得是个男的。


哦以及,我扔大街上确实不会有人记得。

但那是因为我不想。

我少不更事的时候,还干过一件挺出名的事儿。

那一年皇城含碧楼的花魁是我。

为此我爹把我抽得滚去了师门,还得日日回来跪宗祠。

倒不是因为我是个杀手却抛头露面。

是因为我出自相府,名门闺秀不选皇城才子佳人榜却去了花楼。对,我爹就是传说一人之下的右丞相。还好我当时随便起了个名还在脸上饰了梅花,还琉璃纱掩了面,我爹才能暗中造谣说那花魁因貌美被悬赏,然后被我杀了,哦,还有我因十分爱慕那位花魁,所以留了她一张面皮睹物思人。真是我亲爹。我毫不怀疑后来这些偷人的谣言都跟这件事有关。

当然你看,相府府邸肯定是不及皇宫千分之一的,我自幼去了师门便不在相府惹眼,及笄之后对外便说相府小姐待字闺中,送去学些诗书女红修身养性。至于左丞相,人倒是还活着,就是在的可不是相府私牢,而是传闻中的皇家私牢。


你看看你看看,什么叫三人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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